通知公告
关于清理各类借款的通知
2021年11月30日 08:59 点击:[]
各部门(单位):
为全面系统反映财务收支状况,准确编制财务决算报告,经研究,决定近期对各类借款进行全面核对、清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和截止时间
(一)清理范围
在财务处办理有借款且没有办理核销手续的事项,包括职工个人借款、实习实训费、仪器设备购置费、图书购置费、教材购置费、工程维修费、基建工程等各类公务款项。
(二)清理截止时间
即日起至 12月4日。
二、清理程序
(一)各部门(单位)根据财务处通知,及时通知相关借款人,借款人应对自己的借款情况进行核对,并在清理截止时间前到财务处办理结算手续。
(二)对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归还借款或完成报账手续的事项,需写明详细原因,列出报账及还款计划,由经办人及部门负责人签名并加盖部门公章,务必于12月4日前交财务处C1009房间会计核算科审核后方可暂缓处理。
三、清理措施
对于前账未清而又无特殊原因说明者,财务处将根据“前款不清、后款不借”的原则,自清理借款截止之日起,暂停借款人及所在部门(单位)办理报销事项,并对借款人从其工资中逐步予以扣还,直到还清欠款为止。
四、要求
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借款清理工作,及时通知督促借款人员尽快清理各项借款,以免影响部门绩效考核或部门的报销事宜。
2021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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