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24年专项资金备选项目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编制省级2024—2026年财政规划及2024年部门预算的通知》(豫财预〔2023〕45号),结合实际情况,现就申报2024年专项资金备选项目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为统筹规划用好专项资金,结合学校发展实际。本次备选项目库建设原则“轻资产、重内涵”,重点申报软条件建设类项目(参考附件1),原则上不再接受新增实验室建设项目。各部门(单位)要增强工作的前瞻性,按照轻重缓急,认真做好项目的规划、论证等工作。项目入库与否直接影响各部门2024年专项资金预算,对于未批准入库的项目,将影响其2024年预算安排。
二、项目申报程序
各部门(单位)以项目的形式提出专项资金申请,报送归口管理部门(教学实验项目归口教务处,科研项目归口科研处,其它项目直报财务处),归口部门结合学校发展规划对上报项目进行审核、遴选、组织论证,财务处对申报项目审核后,报学校研究,最终形成校内专项资金备选项目库。上报省教育厅、财政厅评审通过的项目,进入省级项目库。
三、项目库清理工作
为提高项目库项目的质量、优化项目库结构,实现优质项目优先安排财政资金的目的。各项目的归口管理部门需要对已经入库的项目(清单见附件2)进行再次论证,考虑是否继续建设,并重新排序。对于不需要建设的项目,报财务处进行清理。
四、项目分类
根据财政厅项目分类,生均拨款运行类、学科建设及科研类、高层次人才引进类、图书仪器设备购置类、办学条件改善类、信息化建设类、教育教学改革类、大学生创新创业类、国际交流与合作类、师资队伍建设类等项目均可列入备选项目库。
申报项目须从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项目建设内容、项目进度与资金安排及支出测算依据、预期绩效目标等方面展开论证,填写《项目申报书》和《项目绩效目标表》(附件3)。
五、申报要求
(一)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项目申报工作,对照项目审核规则(附件4),认真填报项目申报书和绩效表,财务处将组织专家进行项目评审。
(二)新申报项目需在8月25日前填报完毕并提交。排序及清理项目清单(纸质版)由归口管理部门领导签字盖章于8月31日前报财务处。
(三)项目申报通过校内项目库系统进行,登录网址https://xjxmk.hnczxmk.com/school-xmk-login/login/hngxy,或通过财务处网站入口登录。
(四)登录账号为校内部门财务编号+001为项目申报经办人,校内部门财务编号+002为项目申报复核人。例如:机械工程学院(1001),本院的项目经办人登录账号为1001001,本院的项目复核人登录账号为1001002。登录密码为123456。各部门财务编号见附件5。
(五)联系电话:3691026。
附件:1.项目申报参考
2.已入库项目清单
3.项目申报书和绩效目标表
4.项目评审规则
5.部门编号
项目库管理办公室
2023年8月3日
- 附件【附件2:已入库项目清单.xls】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3:项目申报书和绩效目标表.docx】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5:部门编号.xls】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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