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5年度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南工学院预算项目库管理办法》,健全绩效评价常态化机制,强化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现就开展2025年度学校预算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本次绩效评价的对象是2025年度所有的校级专项项目及财政专项项目,评价对象清单详见附件1。
二、组织实施
1.项目自评由项目执行部门负责填写项目绩效自评报告,非中央专项填写项目绩效自评报告(附件2),中央专项填写中央专项项目绩效自评报告(附件5),同时整理好各项目自评材料。
2.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绩效自评结果进行抽查,并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复核,复核结果做为2026年度预算安排参考。
三、项目绩效自评形式与方法
1.绩效自评采取打分评价的形式,满分为100分。根据项目绩效评价表已设定的指标分值对照打分。
2.评价的方法主要包括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因素分析法、最低成本法、公众评判法、标杆管理法等。根据评价对象的具体情况,可采用一种或多种方法。
3.评价结果实行百分制、四级分类,分别是:90(含)一100分为优、80(含)一90分为良、60(含)一8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
四、资料报送
1.项目执行部门将每个项目的绩效自评报告电子版于3月27日前,通过OA发送至孔祥越。
2.项目执行部门将胶装好的每个项目自评材料于3月27日前报财务处C1009,项目自评材料清单详见附件3。
3.材料胶装统一用白色封皮,书脊上写明项目名称。
财务处
2026年3月16日
- 附件【附件1 2025年度预算绩效评价项目表.xlsx】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2 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样表).docx】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3 项目自评材料清单.docx】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4 项目自评总结报告.docx】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5 中央专项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参考模板).doc】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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