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的公示
2020年06月24日 09:33 点击:[]
各部门: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关于新乡市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批复》(豫房改【2007】1号)等文件规定,我们对2020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进行了核定,现予公示。
一、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按照不低于5%、不超过12%执行。我校按照12%的标准执行。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的规定和新乡市财政2020-2022年中期规划要求进行了调整,现粘贴于图书馆一楼西侧电梯间公示栏内。公示期为6月24日至28日,咨询电话:3691027。
三、新的缴存基数从2020年7月1日开始执行。
财务处
2020年6月24日
上一条:关于对校园一卡通系统运维服务项目质量进行网上测评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的通知(转发豫发改收费[2020]456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