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处

通知公告

关于编制2024年财务预算的通知

2023年11月07日 15:00  点击:[]

各部门(单位):

为统筹做好财务保障工作经研究,现就编制2024年财务预算事宜通知如下:

一、编制原则

(一)依据《河南工学院财务预算管理办法(暂行)》(校〔20183号),围绕本科评估和示范校建设重点工作进行编制。

(二)财务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所有收入和支出均需纳入预算。

二、编制方法

(一)收入预算编制

国有资产管理处、后勤管理处、继续教育学院、工程技术教育中心、校医院、学生工作部、科研处、教务处等有收入的部门,根据历年收入情况,充分、合理测算本部门的各项收入。收入预算编制坚持“应收尽收、实事求是的原则,切实做到不漏报、不瞒报、不虚报,认真填写《河南工学院收入项目预算表》(在钉钉的“财务应用”上填写)。

(二)支出预算编制

支出预算按照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专项经费分别编制。

1.人员经费编制

1)各项人员经费由人事处编报并附相关说明。其中:奖励性绩效由归口管理部门进行核算,具体包括高层次人才专项绩效工资、工作量绩效工资、教科研奖励绩效工资、校长教学质量奖励绩效工资、学科竞赛奖励绩效工资、部门绩效考核奖励工资和其他奖励性绩效工资等,最终汇总至人事处,由人事处审核后统一编制年度预算。

2)学生奖助学金由财务处下达预算额度,学生处根据预算额度编报预算支出。

3职工医疗费由校医院编制。

2.公用经费编制

1)三公经费、通信费由党政办公室负责编报

2因公出国(境)经费由学校外事主管部门负责编报

3党建经费由组织部负责编报

4、电、暖、物业费、征地协议费用由后勤处负责编报

5教学部门教学日常运行经费由财务处依据全额缴费学生人数及相关标准核定。

6)本科生实习经费由教务处按照《河南工学院校外实习经费管理办法》单独编制预算。

7)金电工实习经费由工程技术中心负责报送,提供经教务处认可的金电工实习学生人数及测算过程

8)离退处公用经费由离退处负责报送,提供经人事处认可的离退休人员清单、职级,以及对应职级公用经费标准的文件。

9)工会经费由校工会负责编报。

10其他党政部门的公用经费由财务处核定预算额度,各部门不再编制。

3.专项经费编制                                                           

1)校级专项

根据2024年财政专项资金先有项目,后有资金预算管理要求,各部门的校级专项经费以纳入2024年省财政备选项目库的项目为基础,待财政专项资金指标下达后,按确定实施项目预算金额,直接下达至各责任部门。

2)部门专项

各部门预算要充分考虑需要和可能的关系,对申请的专项经费认真测算并填写《河南工学院部门专项经费预算表》(在钉钉的“财务应用”上填写),要求对每个项目资金的用途、绩效目标要有文字说明,有财政拨款的项目需单独注明。各部门对本部门专项进行分类汇总,部门专项原则上沿用往年项目

除体育部、马克思主义学院,其他院部教学单原则上需上报专项经费。

三、编制要求

(一)提高认识,确保编制质量

为严肃预算执行,强化预算执行刚性,除上级部门和学校确定的重大支出项目外,未列入2024年预算的支出项目,原则上不予追加。各部门要按照年度工作重点和部门工作计划,精心组织,认真填报,及时报送,确保按时完成2024年预算编制工作。

(二)填报要求

1.所有表格中金额单位一律为元,金额后不得加单位。

22023年项目未完结需2024年付款的项目,需将未支付款项编入2024年预算,项目名称和编号保持不变。

3.为保证部门预算不同年度的连贯性,原则上各部门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保持不变,项目经费额度在2023年的基础上只减不增,如果经费确实需要增加,需要提供增加经费的相关支撑材料。确需新增预算项目的,要考虑项目名称的概括性,原则上控制在10个字以内。

4.经费编制没有依据、没有测算过程的专项不安排预算。

5.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填写要求编制预算。

(三)报送时间和报送要求

为保证2024年预算的及时汇总、审核和批复,人员经费务必1121日前上报,其他预算121日前上报,上报电子版和纸质版两种材料。

为了方便汇总、核对,上报的电子材料统一在钉钉上填写。纸质版材料分管校领导充分沟通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部门公章报送办公楼C1009房间。联系电话:369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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