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处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3年度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2024年01月04日 10:47  点击:[]

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南工学院项目库管理暂行办法》,健全绩效评价常态化机制,强化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现就开展2023年度学校预算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本次绩效评价的对象是2023年度省级财政批复绩效目标的所有项目,评价对象清单详见附件1

二、组织实施

1.项目自评由项目执行部门负责填写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见附件2,同时整理好各项目自评材料

2.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绩效自评结果进行抽查,并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复核,复核结果做为2024年度预算安排参考。

三、项目绩效自评形式与方法

1.绩效自评采取打分评价的形式,满分为100分。根据项目绩效评价表已设定的指标分值对照打分。

2.评价的方法主要包括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因素分析法、最低成本法、公众评判法、标杆管理法等。根据评价对象的具体情况,可采用一种或多种方法。

3.评价结果实行百分制、四级分类,分别是:90(含)一100分为优、80(含)一90分为良、60(含)一8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

四、资料报送

1.项目执行部门将每个项目的绩效自评报告电子版于119日前,通过OA发送到财务处高远邮箱。

2.项目执行部门将胶装好的每个项目自评材料于119日前报学校财务(行政楼C1009),项目自评材料清单详见附件3

3.材料胶装统一用白色封皮,书脊上写明项目名称。


财务处

202414


上一条:关于2024年财政教科研及其他项目财务立项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对校园一卡通运维项目服务质量进行网上测评的通知